公司张克中教授在《经济研究》期刊发表题为“中国社保基金增收的微观机制与适应策略:来自缴费基数限额调整的证据”的学术论文。《经济研究》是经济管理类顶级期刊。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十五五”时期“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的目标,这意味着如何增强社会保障基金可持续性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重要议题。从现实来看,中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收入规模虽然在不断增加但筹资质量表现出下降趋势,低收入群体的缴费意愿下滑较为明显。已有研究表明,缴费参数是影响收入规模和筹资质量的关键因素,并发现单位费率偏高和征管力度较弱是导致缴费遵从不足的主要原因。尽管如此,政策费率和征管力度的变化依然无法解释基金收入增加但质量下降的矛盾,也难以解释不同群体参保行为变化的差异性。与之不同的是,缴费基数尤其是基数下限的提高,直接增加了低收入职工的缴费负担,并可能对其参保行为产生抑制效应。由此来看,基数调整政策或许为解释上述现象提供了更关键的分析视角。遗憾的是,鲜有文献提供相关的理论解释框架与因果经验证据。
中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规模持续增加,同时低收入群体的缴费意愿却下滑较为明显,鲜有文献从基数调整的视角提供相关的理论解释和因果证据。本文基于应税收入弹性理论的经典框架,利用中国城镇住户调查月度数据和基数调整的月份差异构造双重差分模型,试图对中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增收的微观机制与适应策略展开研究。结果发现,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使基金收入总体上增加约2.55%,这主要源于基数申报标准的提高(机制效应),但同时也会降低下限遵从概率(行为效应),两种效应的具体表现与职工年龄、技能水平和缴费压力等个体特征紧密相关。进一步的缴费分担研究表明,基数下限调整引致的缴费增加主要由低收入群体承担,并促使企业采取“低增高减”的基数申报策略。反事实估计发现,通过实施不同类型的做实缴费基数政策,可以进一步将提高基数下限的基金促收效应提升到样本均值的10.98%—59.80%。为了缓解做实缴费基数可能引发的负向效应,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完善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单位费率和强化征管统筹等策略进行积极应对。研究结论对“十五五”时期健全社会保障基金长效筹集机制,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相比于已有文献,本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贡献与启示:第一,将应税收入弹性理论的分析框架应用到社会保障缴费制度的情境中,巧妙地识别基数调整与基金收入的理论关系与驱动机制,拓展了税费制度设计的理论研究。第二,利用地区间基数调整月份的外生差异较好地解决了基数限额的因果识别难题,弥补了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政策的认识不足。第三,提供了企业缴费基数申报行为的微观经验证据,为理解中国广泛存在的企业低报基数行为提供新的视角,进一步丰富了税费遵从理论的研究。此外,本文还为“十五五”时期健全社会保障基金长效筹集机制,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提供了丰富的政策启示。
